昨天上全國就業E網看到一些廟口的店在徵人的訊息

但是他們都要電洽或親洽的關係,所以我今天早上才一一打電話,結果有一家叫我馬上就可以去面試
於是我把要面試的一些店家資料寫一寫,就出門了

當然很順利的,叫我去面試的這一家面試完成,但是要等通知
另一家我打電話過去,說叫我兩點半再去,所以我就先回家了
回家後,我問老公要不要載我去,他說好,於是我們連小恩一起帶出去
(當然,他們去逛書店,沒有跟我一起去面試)

第二家是體育用品店,距離我們停車的地方要走很大一段路

千辛萬苦到那邊以後,老闆看了看我~問我:你幾年次
(好,我承認我長得比較老氣)
我說:73,老闆又問:那是幾歲??(他有想了5秒)
我說:24-25,然後老闆才跟我拿履歷

結果他看一眼,看到我已婚,問我說:你結婚囉??

我說:對阿

他一臉不好意思的看著我:不好意思,我們要找未婚的....

補充:然後他就把履歷還給我了,沒有再繼續看下去,工作經歷、學歷、自傳全都沒看~

我不是認為說老板不可以選擇一個未婚的人,而是認為說他想要找什麼樣的人,在求職的條件上就應該註明清楚
礙於法令沒有寫,就連預約面試也沒有說,等到人去了,才說不要已婚的,白跑一趟真的很不舒服~

(我的心情很不雅,不想打上來....AERQ3J49014U92RKL NVJKBHCIOSXYHC8Y5091J5ROP)--->無義,只是想代表我的心情

真想去告他= =

可惜我沒有錄音

天空真"案"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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